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1日16:28
pxb

物职教指字〔2012〕06号
关于推荐选拔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比赛裁判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比赛将于6月23-26日在天津举办,本大赛是由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部门共同主办的国家级赛事,今年是第五届,大赛开办以来得到国家领导人、教育界、企业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可,被看作是职业院校的高考。
为使大赛的决赛顺利进行,保证裁判工作质量,大赛主办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承办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若干名裁判员,参加6月24-25日大赛的裁判工作,并定于4月27-29日举行物流技能大赛裁判员培训班。参与全国大赛的裁判工作是一项光荣、严肃的社会公益事业,对社会、企业和个人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请相关单位协助做好人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裁判员人选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各物流会员单位或相关物流企业推荐(1至2名)。
二、 推荐条件
裁判员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秉公执法,服从组织安排;
(2) 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现代物流出入库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含3年);
(3) 熟悉现代物流出入库作业流程,或了解叉车操作规范,并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
(4) 具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三、培训、考核及执裁
(1) 培训、考核
在报名的候选人员中确定参加培训的名单,并经过考核合格者,由大赛执委会颁发物流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资格证书和胸卡,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执裁
“2012年中职组‘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比赛”决赛执裁的裁判员从获得物流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资格的人员中选用。
四、其他事宜
(1) 报名
请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全国职业院校物流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表样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连同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寄到大赛执委会秘书处。
(2) 费用和补助
大赛执委会负责裁判员培训和比赛期间的相关费用,包括:资料、培训和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培训和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比赛期间由大赛执委会给予每人每日人民币1000元的补助。
(3) 联系方式:
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上官士霞
联系电话:010-68391375 传真电话:010-68391350
E-mail:wljzw@vip.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310室
邮编:100834
附件:全国职业院校物流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全国职业院校物流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
职业(工种) |
|
职称或 技术等级 |
|
文化 程度 |
|
|||
工作单位 |
|
|||||||
通讯地址 |
|
|||||||
身份证号码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手机 |
|
|||
从事本职业或竞赛执裁 主要经历 |
|
|||||||
推荐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责任编辑:pxb